中央财经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职责

中央财经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双层领导下进行工作。认真完成党章赋予的“三大任务”和中纪委规定的“保护、惩处、监督、教育”四项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一、监督检查学校党组织和党员,重点是监督学校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工作部署以及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向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

二、协助校党委加强学校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对学校党风状况进行调查研究并向学校党委提出建议,制定和督促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其他反腐倡廉制度,协调和监督校务公开,推进依法治校和民主管理。

三、受理学校党组织、党员、群众在党的纪律和党风方面的检举、控告、申诉和建议;做出维护党纪的决定;检查和处理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或取消涉案党员的处分;保障党员的权利。

四、协助学校党委抓好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检查指导机关党委、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的纪检工作。

五、完成上级纪委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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