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切联系群众,走群众路线是我们党一切工作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是党的革命和建设事业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也是我们党一贯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及时准确地了解和掌握群众的思想动态,关心群众在学习、工作和生活方面存在的问题,密切与群众的关系,不断改进领导班子工作作风,特制定本规定。
一、坚持校领导班子联系教学科研单位制度。校领导成员要结合分管的工作,每学期至少一次到教学科研单位了解情况,沟通思想,解决困难,指导工作。
二、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开展调研工作。领导班子成员每学年要结合自己分管的工作至少开展一次调研活动。
三、校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党员,每人要联系2个基层党组织(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并参加一次联系单位党组织的活动。对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的具体单位,原则上一学期轮换一次,由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安排。
四、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加强与学生的联系。每学期要参加一次学生活动。
五、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加强与教师的联系,坚持听课制度。
六、坚持校领导班子联系离退休老同志制度。及时向老同志通报学校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征求意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重大节日,校领导班子成员应分头走访慰问离退休老同志。校领导班子与离退休老同志的联系工作,由离退休人员工作处统一安排。
七、坚持对群众来信、来访实行回复制度和健全校领导接待制度。坚持通过“书记信箱”和“校长信箱”电子邮件、“校长热线”电话、群众来信来访等形式接待师生的信访,把群众的要求作为“第一信号”,认真倾听群众的呼声,关心群众的疾苦,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对重要来信来访领导要亲自阅批和接待,必要时要提交校长办公会、书记办公会、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对署名的信函和邮件,应将处理结果直接回复来信者;对匿名形式的信访,在不违反保密规定的原则下,应通过适当形式予以答复。
八、坚持学校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制度和定期向共事协商委员会通报情况制度。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就事关师生切身利益问题、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热点问题、难点问题不定期地听取专家意见,征求群众意见,召开师生听证会,沟通情况,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学。
九、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认真听取他们对学校发展、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十、组织部每年要征求群众对领导班子及每位成员执行联系基层、联系群众制度的意见和建议。